厦政旅[2008]94号
全市各接待饭店(宾馆、酒店)、各有关旅行社:
为进一步提升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四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等盛会的接待服务水平,根据省市领导要求,决定今年9月5日—12日在我市接待饭店(宾馆、酒店)、旅行社开展第四次“服务大使”优质服务活动,评选表彰“最佳服务大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凡承担第十二届投洽会、第四届旅博会、第三届海峡西岸经济区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合作发展论坛等代表住宿、参观等接待任务的全市饭店(宾馆、酒店)、旅行社,都应开展“服务大使”优质服务活动。
二、“服务大使”重点服务对象
1.9·8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参加旅博会、海西经济区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合作发展论坛等的主要官员、嘉宾;
2.各省、市、自治区参会的代表团团长;
3.国外、境外参展团、代表团团长。
三、“服务大使”选配条件和数量
1.选配条件:
(1)具有一定的接待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的饭店销售代表,大堂副理以上的管理层人员或优秀的服务员、导游员。
(2)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接待境外团组的酒店、旅行社应选配掌握相应外语语种的接待人员。
(3)熟悉“9·8”投洽会、旅博会入住本饭店以及所接待的各代表团的主要活动日程安排等相关情况,能够向客人提供咨询服务。
2.选配数量:由饭店和旅行社根据接待团组的数量进行选配。
四、“服务大使”服务要求
(1)按照饭店确定的服务等级,对代表团主要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做到“主动热情、细致周到”。
(2)积极主动做好接待服务工作,落实代表团在本饭店房间预留与安排;加强与代表团联络员的沟通,提前了解代表团的需求,做好各项接待安排,为代表团主要领导提供个性化服务。
(3)做好与厦门对接单位联络人员的联络及衔接工作,为代表团提供各项活动备忘,避免出现失误,确保代表团能按时顺利参加大会各项活动。
(4)导游员要与酒店接待人员密切配合,做好嘉宾接机、登记入住、引导参加各类活动和参观考察的各项服务工作。
五、“服务大使”标识和名片
市旅游局将根据各饭店和旅行社选配报名情况,统一设计制作标识、印制名片,并于组织“服务大使”集中培训。各接待饭店、旅行社确定的“服务大使”名单表务必于8月15日(星期五)前发送至邮箱xmlyjhgc@163.com,以便汇总印制,及时发至各饭店、旅行社。
六、评选与表彰
市旅游局将从承担“9·8”投洽会接待任务的“服务大使”中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最佳服务大使”。请各饭店、旅行社撰写事迹材料,推荐“最佳服务大使”参评人选,于9月15日(星期一)前报市旅游局行管处(邮箱地址:xmlyjhgc@163.com)。市旅游局将在广泛调查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佳服务大使”,进行表彰,并在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七、组织及工作机制
1.各饭店、旅行社应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接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9·8”接待服务工作。要加强对“服务大使”服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详细具体的接待计划。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责任落实到位。要为“服务大使”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并以此带动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2.市旅游局将在“9.8”期间派人到各接待饭店、旅行社进行督导检查,了解接待服务落实情况。
联系人:颜艺贤 电话: 5041530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服务大使”报名表
厦门市旅游局
二○○八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