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
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假日办《关于开展2008年“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假日办(2008)10号)的有关要求,为了确保2008年“十一”旅游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次预报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统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9月18日进行模拟测试全国假日旅游预报网络系统。各旅行社于9月18日15:00前报送“黄金周期间组接游客预报表(实际数)”预报数;各旅游饭店于9月18日15:00前报送黄金周期间住房率预报表。
(二)9月22日至9月28日连续开展“黄金周”预报工作。各旅游饭店每日15:00前报送黄金周期间住房率预报表;旅行社22日15:00前报送黄金周期间接待能力预报表。
(三)9月29日至10月5日,旅游饭店每日15:00前报送当日接待情况预报表,次日08:00前报送昨晚实际出租率情况表;景区点每日15:00前报送当日接待情况报表;旅行社于5日15:00前报送“黄金周期间组接游客预报表(实际数)”实际数。
二、预报统计的报送方式
为确保黄金周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采用网上填报或纸质传真的方式进行填报。
(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兼职人员每天按时登陆厦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工作。网址:http://www.xmtravel.gov.cn:8080/main/login.jsp,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同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遇到技术问题,可与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柯爱参,电话:0592-5319156 5318883。
(二)个别无法进行网上填报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网上填报,在过渡阶段,可仍然采用纸质传真上报。黄金周期间的相关表格可在厦门市旅游局政务网上下载打印(首页 > 网上办事 > 表格下载,http://www.xmtravel.gov.cn/html/wsbs/bgxz/index.html)。
三、黄金周旅游文字信息报送工作
为拓宽信息服务渠道,完善黄金周假日统计体系,各单位可将各自的旅游市场情况、市场热点、有特色的节庆活动、新的旅游项目及尽可能多的旅游信息,于黄金周前期或期间当日15:00前通过传真或邮箱(wangzanqiang@visitxm.com)报送至厦门市假日办。经假日办采纳的旅游信息,将纳入厦门市旅游局政务网和国家旅游网每日的假日信息预报。
厦门市假日办统计预报中心的联系传真为:传真:0592-5319157、 5318987、5318880;联系人为:王赞强、柯爱参;联系电话为:0592-5319151,5319156。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