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全市旅游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机关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现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教育防范,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出全党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发倡议书、开展廉政承诺等活动,努力营造廉洁过年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春节期间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对“买官卖官”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报批。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岁末年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对违反财务制度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本着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假借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格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不准公车私用。
四、切实关注民生,做好关心群众的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安排好节日期间干部职工生活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送温暖活动,认真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确保所属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落实好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特别是财务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于那些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到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的,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市旅游局监督举报电话:5318885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