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公告 行业管理 网上办事 公共服务 旅游质监 旅游人才 旅游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精神文明 > 正文
 
关于开展以 “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7-6-11 12:20:28     点击数: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以抓“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的意见》(旅办发[2007]45号),决定在全国所有优秀旅游城市开展以“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厦门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开展该项活动对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创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具有十分很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旅游局、市纠风办联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立足点牢牢放在争创全国最佳旅游城市上
    (一)明确目标,制定标准,扎实推进。
    工作标准: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城市创优机制;围绕促进本地旅游经济发展、提升优秀旅游城市品质,争创最佳旅游城市这个中心,全面部署开展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旅游行风建设主题活动,塑造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市区两级旅游机关公务人员勤政、廉洁、依法行政;各旅游企业守法、践诺、诚信经营;旅游企业员工敬业、尽职、优质服务;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安全和有序竞争,为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市、区两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纠风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各相关业务部门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市旅游局、市纠风办以及区级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做好检查督导工作,根据此项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年底结合民主评议旅游行风工作和国家旅游局开展的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评议验收并评选出最佳单位和最差单位。
    二、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抓好行评工作,狠抓行风建设,树立文明、诚信、高效、勤政的良好行业作风
    1.发挥行评代表的作用,加强行风建设。大力搞好行评工作,组织行评代表对旅游行业开展明查暗访,查找薄弱环节。在开展争先创优的各项评比活动中,行评代表、行风监督员都积极参与,加强监督。
    2.始终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行评的工作重点,组织行评代表对机关处室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明察暗访,公布检查结果,通过行评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
    3.把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继续抓好。通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行风建设工作健康扎实开展。
4.开展广泛的民主评议、问卷调查,开设“行风热线—曝光台”,发挥媒体和网络监督作用,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推进诚信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纪旅游企业和经营者,通过纠建并举,强化监督,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旅游行业管理。
    (二)加大诚信旅游体系的建设,提升社会对旅游行业诚信经营的认可度
    1.继续整治虚假广告、违规合同、攀附星级、一日游散客市场、整治黑车野导等等非法行为,深化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联合消委会、旅游协会、资深旅游专业人士和高层管理人员建立旅游投诉专家联系咨询制度,将“总经理约谈制”和专家联系咨询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拓展无障碍旅游质量监管体系覆盖范围。
    2.在全行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提高经营者(员工)的诚信意识,根据经营者(员工)的道德品质、道德意识和行为表现,奖优罚劣,完善同业诚信公约,进一步加强全行业的诚信意识,使诚信成为从业人员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
    3.全市主要旅游景区(点)、口岸要设立诚信提示牌,温馨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消费,注意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提示导游和商家履行诚信经营公约,自觉遵守诚信守则。
    4.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和整顿规范力度,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加大对全国各地旅行社驻厦促销人员的资质核实及旅游促销行为规范的监督力度,依托全国旅游城市质监协作平台,制定有效的监督措施。运用“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健全旅行社、导游员违规档案记录、分析机制,完善“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
    5.以规范各类旅游合同为突破口,把规范旅游合同作为评定各类旅游企业诚信等级的主要内容之一,严格遵照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通过规范合同实现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与经营管理规范的双提升。
    6.在建立诚信体系工作中,把旅游企业的等级、诚信评价工作作为重点。今年要评定首批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第二批服务质量、诚信等级旅行社。
    7.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组建“旅游协会厦门市导游员分会”,加强导游员的行业自律,加强社会导游的管理,确定今年为社会导游员服务质量年,推动和提高导游员的服务质量。
    (三)把“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 活动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紧密结合起来,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倡导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为重点,围绕确立科学发展观、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积极投入省文明委、省旅游局组织的“共铸诚信平安旅游环境、提升公民旅游素质”主题活动。把“温馨伴你游、文明游天下”为主题的厦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作为促进“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的重要推动力量。
    (四)进一步强化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1.继续搞好企业文化沙龙、旅游行业高端论坛和21世纪旅游新观念系列讲座、中国旅游战略管理研究生课程班、全市旅游饭店高层管理人员专题讲座和旅行社管理人员系列培训班等旅游行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提升旅游管理人员的创新思维和管理水平。通过导游形象大使选拔赛、旅游行业技能大赛,推动岗位技能练兵,在一线员工中形成重学习、练技能、比服务、创优质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旅游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Copyright© 2006 厦门旅游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 电话:531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