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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6年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7-1-31 10:10:17     点击数: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和省行评办关于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按照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厦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厦门市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的部署,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2006年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针,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确保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为树立旅游行业新风、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服务。

二、评议对象

市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各区旅游局。

三、评议内容

2006年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要继续坚持将政风评议作为重点,通过旅游政风评议促进旅游行风评议。主要内容是:机关和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建立和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的情况;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突出抓好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四政”方针的落实,以参评部门践诺情况、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评议重点进行评议,评议行业突出问题促政府效能建设的良性互动。

四、评议方式

各评议对象建立自评机制,实行统一部署,年初承诺,日常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具体是:
  一是找准问题,抓住重点。上半年各评议对象要通过自查自找、开门纳谏、座谈征求等方式,着力找准本单位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影响旅游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并进行梳理归纳。
  二是以承诺践诺的形式,自我加压。通过适应方式,将梳理归纳的存在问题,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点面结合,加强监督检查。下半年,市旅游局将不定期组织旅游行风评议代表对旅游政风行风情况和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是阶段性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旅游行风评议代表对各区旅游局行评组织工作进行阶段考评,年终根据综合考核和行风状况满意度测评的情况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抓得不紧、不践诺等问题,将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提出处理意见。

五、组织实施

2006年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至年底前基本完成。大体上按照思想动员、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和总结提高四个步骤以及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进行。
  (一)思想动员
  1、各行评对象单位要抓紧部署安排,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好思想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各行评对象单位要启动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旅游局。
  3、认真选聘旅游行风评议代表,并组织有关培训。
  (二)查找问题
  1、各评议对象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查找问题。
  2、结合旅游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组织旅游行风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帮助查找旅游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为召开评议大会做好准备。
  3、组织检查组对各设区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落实整改
  1、各评议对象要召开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评议大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
  2、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建立整改档案。
  3、组织旅游行风评议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4、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抓好落实与监督。
  (四)总结提高
  1、各评议对象对2006年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旅游局。
  2、接受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各评议对象要建立健全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领导力度。要将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机关相结合,与建设求真务实的政风行风相结合,与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结合。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使旅游局机关工作人员做到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各旅游经营单位做到守法践诺、诚信经营,旅游从业人员做到敬业尽责、优质服务,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安全和有序竞争。
  (二)各评议对象要选聘行风评议代表,要健全和完善旅游行风评议代表的明查暗访制度、重点督查制度和定期例会制度等,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积极推进特邀监察员和旅游行风评议代表由事后反映问题向有效参与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监督的转变。要落实人民群众对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投诉。
  (三)各评议对象要创新思路,进一步改进评议方式方法,认真调研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内部监督,对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不正之风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制约,逐步形成审批、决定、执行相互制衡的制度。要将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手段。要注重解决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努力解决旅游市场中的零负团费和不规范削价竞争问题;加大对出国(境)旅游市场的管理力度,严禁利用旅游渠道参加境外赌博和非法滞留打工等问题的出现。
  (四)根据国家旅游局行风建设办公室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协会的要求,大力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约束会员和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推动旅游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旅游经营单位的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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