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积极培育新型旅游业态。大力发展旅游传媒、旅游俱乐部、自驾车旅游、邮轮旅游等新型旅游形式和旅游业态,积极推动我市旅行车、高尔夫、游艇、帆船等旅游装备和制造业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参与承接服务外包,重点发展旅差管理、奖励旅游等生产性服务外包,加快发展修学旅游、养老旅游和医疗保健旅游等社会性服务外包。积极开发旅游创意产业,扩大知识产权在旅游产品开发中的促进和保护作用,鼓励我市软件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大型旅游门户网站,拓展旅游资讯和电子商务业务。积极打造观音山、天竺山、野山谷和城市山体公园等以康体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服务业聚集区,加快提升日月谷、白鹭洲、五缘湾、海湾公园等文化娱乐功能区的档次和品位。
4、积极推进旅游品牌建设。认真贯彻《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好字优先、改革创新、精心运作、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实施旅游品牌战略。一要积极推进城市旅游品牌建设,打造“中国最佳商务会展旅游城市”和“海上花园、温馨厦门”旅游品牌。二要建立旅游行业品牌体系,制定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行社和和旅游人才6大领域品牌标准。三要塑造旅游企业品牌,积极扶持悦华、怡庭、凤凰花假期等一批知名旅游企业和服务品牌,通过提升和丰富品牌的内涵价值,降低市场扩张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5、加快旅游要素集约经营。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机遇,促进旅游产业的集约化经营。加强旅游与商贸、文化、交通、金融、物流和信息服务等相关产业的互动融合,以文化为灵魂,以旅游为核心,以商业为根本,全面推进商旅文结合,不断延伸旅游产业链条,重点开发商务会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消费型旅游服务业。要大力发展旅游交通,优化旅游饭店结构,提高餐饮管理水平,提升商业、园林、文化、金融和其他服务业延伸消费比重,延长国内外游客在厦停留时间,扩展游客消费空间,提升旅游消费水平。
(二)积极推动区域性旅游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厦门旅游集散、辐射功能。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区域性旅游、金融、研发、物流、会展中心的工作目标,致力产品、管理、营销和环境创新,促进我市旅游业在发展中壮大、在转型中升级,继续保持我市在全省旅游发展大局中的龙头地位和带动作用。
1、积极推动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加强厦门与周边城市及台湾地区的旅游交通对接,构建便捷的海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全面提升进出旅游目的地的便捷性,为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的基础。空中航线方面:争取开通更多与主要客源国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直通航线,增加航班航次,开辟空中旅游走廊;做好两岸直航包机组织招徕工作,积极拓展旅游包机业务;建好空港游客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厦门空港全年旅客吞吐量力争突破990万人次。铁路交通方面:积极推进福厦、龙厦、深厦铁路建设,加快构筑以厦门为辐射的铁路干线枢纽,增开城际旅游列车班次,开通厦门至国内重点旅游城市旅游专列,力争实现全年铁路到发总量达760万人次。公路交通方面:BRT工程一期、集美大桥将于今年“九八”前正式通车,福厦、厦漳高速改造顺利进行,岛内路网建设更加完善,旅游客运交通更加便捷;旅游观光巴士要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成为传播城市文明的形象大使;要充分发挥湖滨南路旅游集散中心作用,开通厦门至周边旅游景区和热点旅游城市景区的直达旅游快车;加快湖里辖区旅游集散中心的选址和建设。水上客运方面:加快完善和平码头、轮渡码头、旅游客运码头和国际旅游码头基础设施,不断优化旅游环境和服务水平,争取更多豪华邮轮挂靠厦门港,把厦金航线和“海上看金门”打造成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的黄金通道和厦门旅游的亮丽名片。
2、健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要把“以人为本”和“游客至上”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旅游行业要认真实施《厦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健全完善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安全管理、旅游服务质量三大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旅游行业公共服务水平。一要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益性原则,突出服务性特点,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旅游局政务网水平,加强中国厦门旅游网运营管理,加快建设“厦门旅游通”移动信息服务、“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平台,提升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酒店旅游触摸屏等信息服务功能;加快各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建设。二要构筑旅游安全保障体系,认真实施《厦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由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紧急救援为主的旅游安全管理体系,重点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健全旅游客运市场管理、旅游团队餐饮管理、旅游饭店消防安全管理、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旅行社安全事故报告和通报等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三要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诚信旅游、诚信厦门”活动,建立旅游诚信档案,实行旅行社、星级饭店、导游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全力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旅游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四要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交通标识系统、旅游景区指示牌、旅游停车场、旅游服务中心等建设,力争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市市政建设总盘子。
3、加强两岸旅游良性互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设两个先行区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厦门旅游对台工作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与台湾旅游业界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加快合作进程,提高合作水平,努力为和平统一大业做出积极的贡献。一是完善两岸旅游交流合作机制,不断丰富福建居民赴金门、澎湖旅游产品,做好海峡旅游文章。二是积极争取扩大大陆居民赴金门、澎湖旅游客源范围,由福建省扩大到周边地区。三是完善厦、金、澎旅游恳谈会机制,重点解决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旅游保险赔偿、旅游宣传促销、简化手续、价格协调、团款结算、帐户设立等问题。四是做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准备工作,争取适当增加厦门赴台旅游组团社名额和人员配额,推动大陆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旅游线路延伸到台湾本岛,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循厦门-金门航线往返,争取厦门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口岸。五是积极支持邮轮公司开辟香港-台湾-厦门两岸三地海上旅游航线。六是加强两岸互动交流,办好旅博会、保生慈济文化节、海峡信息论坛等旅游节庆和专项会议,组织口岸部门、旅游协会和旅游企业赴金、澎进行美食、文化、旅游交流,邀请台湾旅行商和新闻媒体来厦采风体验。七是共同宣传推介厦金澎旅游产品,携手金门、澎湖组团参加中国国际旅交会和国内旅游交易会;编印《厦金澎旅游线路指南》折页,并在《中国旅游报》做厦金澎旅游形象宣传。八是组团参加海峡两岸台北旅展,赴台湾中南部开展旅游促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