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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恒明局长在2008年全市旅游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发布日期:2008-3-6 11:39:25     点击数:

  2、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巩固旅游业在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地位,提高旅游业在建设小康社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中的贡献率,需要加快培育旅游强企的步伐。坚持走“产业集团、集约经营、质量品牌、资本运作、改革创新”发展路子,尽快形成一批能够进入全国百强,在全市乃至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局中发挥影响力、带动力、辐射力,具备规范行业秩序、引领行业发展的国内一流大型旅游企业。一要完善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几家具有较强实力的旅游企业旗舰,通过集团化经营达到规模效益,通过集约化运作实现协同效应,形成布局合理的产业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有效扩大旅游市场份额和旅游品牌覆盖范围,从而逐步确立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二要鼓励旅游企业资本运作,以整体上市、发行债券以及其他财务资金运作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借助资本平台实现产品网络和品牌效应的快速扩张。三要支持旅游企业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加强与航空、金融、信息、港口等大型企业及相关产业的密切合作,鼓励我市旅游企业集团与国内外著名旅游企业在经营管理、资金注入、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进一步扩大旅游对外开放。厦门虽然已经成为中国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主要旅游指标位居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前列,但与国际著名旅游城市比较,在发展规模、产业档次、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的目标,进一步拓宽视野,打开思路,积极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性旅游组织、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世界知名信息网络平台、重点旅游目的地城市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吸引国际著名旅游企业和旅游品牌进入厦门,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鼓励厦门旅游企业走出厦门、跨出国门,到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建立营销机构和服务网络,不断延伸业务半径。

  4、充分发挥旅游协会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协会建设,完善旅游协会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维权、服务、自律、对外交流”职能,发挥旅游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积极作用。旅游协会及各分会要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向社会公开“诚信旅游经营承诺”,建立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发挥协会民间组织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旅游交流合作。

 

  (五)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加快旅游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健全旅游法规体系。认真做好《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改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工作,营造旅游部门依法行政,旅游企业依法经营的法制环境。根据我市立法计划和依法治旅的工作需要,积极开展旅游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厦门市道路旅游客运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公寓式酒店管理办法》的起草和颁布实施工作。力争出台《厦门市一日游管理办法》、《厦门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和《鼓浪屿风景区休闲度假旅馆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旅提供法律保障。

  2、加强旅游标准化工作。围绕旅游质量提升计划,健全完善旅游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广A级景区标准,扩大星级酒店覆盖面,实施绿色饭店标准,继续做好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支持万石植物园、集美嘉庚公园申报国家5A级景区,园博园、梵天寺、北辰山、胡里山炮台、青礁慈济宫等创建国家4A级景区。争取年内出台《乡村旅游经营点服务质量标准》、《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发挥旅游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认真贯彻《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加快旅游标准化成果的推广应用。

  3、创新旅游市场管理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树立“管理为了发展,管理促进发展”理念,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巩固整治旅行社挂靠承包工作成果,重点做好规范旅行社旅游合同,推行旅游报价公示制度等工作,让广大游客明白消费、放心消费。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共同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充分发挥旅游质监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市区联动、政企联动、舆论联动、城市联动等四位一体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准确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努力实现由质量监督向品质保障的转变。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支持新闻媒体、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旅游行业行风建设进行全方位监督。

 

  (六)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当前,我市旅游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业态的转型期和质量的提升期。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亟待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扎实,门类齐全的旅游人才队伍。

  1、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旅游人才规划,加大旅游教育培训投入,加快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区级旅游局局长培训班,全力支持厦门市旅游学校办好职业技术教育,继续办好旅游培训超市,重点培养一批旅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和一线紧缺急需人才,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完善人才信息库,建立人才流动、引进和薪酬制定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旅游企业做好优秀人才和旅游从业人员引进工作。加强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的合作,定向培养商务会展、旅游营销、电子商务、旅游规划、节庆策划等专业人才。

  2、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全市旅游行业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职业文明礼仪教育,落实中国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职能,普及礼仪常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评选“九八”服务大使等创优争先活动,完善旅游行业表彰机制,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团结友爱、文明服务、诚信执业的良好风尚,引导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完善薪酬、保障和管理机制,切实关心旅游从业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3、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以北京奥运和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以塑造行业文化、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为核心,围绕“诚信、品牌、队伍、奥运”四个重点开展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文明迎奥运,旅游行业在行动”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景区、文明星级酒店、文明旅行社、文明导游员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温馨、人文关怀的良好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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